读者守则
一、阅览室读者须知
1、本室文献供本院职工及家属、规培学员、实习、进修人员阅览。
2、不准勾画择剪、偷窃书报杂志,违者按制度处罚。
3、不准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,保持环境整洁。
4、默读静览,不得喧哗。
5、读者应服从馆员管理。
二、借书处读者须知
1、凡本院职工累计借书量,高级职称6本,中级5本,初级4本,一般读者3本。
2、读者所借之书应按期归还。不得无故延期,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办理续借手续者。
3、本书库为半开架借阅。
4、图书丢失损坏按规定赔偿。
5、借书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。
三、情报资料室读者须知
1、本室文献资料只供查阅,一律不准外借。
2、读者可在工作人员指导、配合下进行查询。
3、保持室内安静、环境清洁。
4、不得损坏文献资料,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5、本室文献资料原则上只为本院读者服务,外单位人员需凭介绍信、经本室人员同意后方可查阅。
四、电教室观众须知
1、电教室限本院召开中小型学术会议使用,使用前需预约。
2、本室内不准乱扔果皮纸屑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吸烟,注意环境卫生。
3、爱护本室的一切公物,损坏照价培偿。
4、室内不准大声喧哗,以防碍其他人员学习。
五、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
1、本室服务对象为本院职工、规陪学员、实习生、进修生。
2、读者不得破坏耳机、鼠标、键盘等计算机外置设备,更不能私自折掉,挪动电源插头及计算机显示器、主机。
3、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不得吸烟、吃零食,严禁随地吐痰和随意扔纸屑杂物;不得大声喧哗。使用多媒体光盘和浏览声像资料时带上耳机。
4、不得在电子阅览室使用盗版软件,以免造成计算机病毒,影响电子阅览室的正常运作,否则,造成损失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。
5、不得对硬盘数据人为破坏,格式化硬盘,删改文件等操作。
6、严禁私自带软盘、光盘入室,杜绝在网上下载或传播淫秽、反动、诋毁性的报 道、影视、图片,更不能发布有 害信息。
7、读者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得擅自开关计算机。
8、违反本规则的读者,工作人员有权终止其上机权利。
六、图书资料丢失处理
1、丢失、损坏丛书、多卷书、连续出版物之其中一册,皆按套价进行赔偿。
2、丢失工具书,按原价三到五倍赔偿。
3、丢损医药卫生书籍,按原价二倍赔偿。
4、一般读物原则上照价赔偿,特殊读物按现时价格赔偿。
5、 按照入库时间两年内的医药卫生书籍,丢失后原价五倍赔偿。
七、对损坏报纸、杂志的处理
1、对损坏报纸、社科期刊者,按该报刊全月价格赔偿。
2、对损坏医学期刊者,按该刊全年价格处罚。
3、因馆员不负责任,造成报刊丢失或损坏,,当班馆员应按其报刊价格赔偿。
地址:山西省汾阳医院数字图书馆 电话:0358-72232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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